荊楚網消息(湖北日報)(記者胡祥修、通訊員王濤)至9月底,鄂州市已有56家企業、2400余名農民工參加了醫保,全年參保農民工可望突破5000人。 過去農民工參加醫保只有一種方式,而且繳費較高。為解決農民工參保難的問題,今年7月,鄂州研究出臺了新辦法,讓農民工可以分類參保。一是已與用人單位簽訂了長期勞動合同(3年或3年以上)的農民工,可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參保,并享受與城鎮職工同等醫療保險待遇。二是聘用農民工5人以上(含5人)的用人單位,必須為農民工集體辦理團體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每人每月15元(由單位承擔)。三是農民工不足5人的用人單位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農民工,可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辦法繳費,并享受相應醫保待遇。有單位的,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其中,大額醫療保險費由個人繳納);無單位的,費用由個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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