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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黃斌  雪瀾  羅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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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中部崛起”的財政對策思考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強調,要支持中部地區發揮自身優勢更好地發展。溫家寶總理在十屆人大二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這是加快中部發展必須緊緊抓住的重要戰略機遇。財政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大力支持和促進“中部崛起”戰略的實施。

          “中部崛起”的財政對策
         
          1、加大對工業化的支持力度,培育骨干支柱財源。(1)突出扶持和培育優勢產業。摒棄過去財政對單一企業的個案優惠,更多地采取財政貼息、注入資本金、風險投資、貸款擔保等多種方式,重點扶持優勢產業、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的建設。通過設立優勢產業發展資金,規范和優化高新技術產業引導資金投向,整合財政支持手段,大力發展支柱產業、制造基地和產業集群,做大做強裝備制造業、鋼鐵有色工業和卷煙加工業,全面提升工業化水平。(2)支持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通過歸集企業產權轉讓收入、國有土地出讓金以及財政預算撥款等多條途徑,積極籌集改革資金,專項支持國企改革。逐步建立并不斷充實企業關閉破產職工安置費和經濟補償金,加快建立國有資產預算制度,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3)支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及其風險補償機制建設。進一步清理和完善現行財稅法規和政策體系,規范和整頓涉及企業的收費項目,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4)逐步加大對科研開發的投入。調整科技三項費用的支出結構,重點向企業的技術研究和科技推廣方面傾斜。(5)逐步提高政府采購占財政支出的比重,通過政府采購強化產業導向。

          2、完善對農業的支持保護體系,著力解決“三農”問題。(1)優化和增加對農業的投入。整合現有農業項目、資金,適度歸并支出事項,重點支持一批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工業化提升農業產業化。同時,通過補貼、貼息、獎勵等方式引導各方面資本對農業的投入。(2)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重點建設鄉鎮衛生院和基層血防站,著力構建農村衛生防疫體系公共財政應急反應機制。設立鄉鎮動物防疫人員經費補助?,分期分批對鄉鎮防疫檢驗檢測設備進行配置和完善。(3)建立促進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加快取消農業稅步伐,積極穩妥地推進配套改革,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充分利用WTO“綠箱”政策,增加農業科研和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等方面的投入。借鑒國際慣例,減少對流通環節的補貼,堅持并完善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制度,適當合并補貼項目,降低補貼成本。

          3、支持外向型經濟發展,提高對外開放水平。(1)建議各級政府設立招商引資專項資金,獎勵招商引資有功單位和個人,不斷改善招商引資環境。通過制定更有針對性的財稅政策,吸引境內外大公司、大財團,引進技術含量高、帶動力強的知名品牌項目。(2)重點支持開拓國際市場。完善出口退稅機制改革,調整和優化外經貿發展基金使用方向,由主要用于出口退稅托管貸款貼息改為重點支持各類企業大力開拓國際市場和擴大出口。(3)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對到境外投資辦企業給予資金資助。

          4、深化財政體制改革,改善縣鄉財政狀況。(1)擴大共享稅種。改變現行按隸屬關系劃分收入的做法,實行按屬地征稅、省與市(縣)共享的辦法,從注重分稅向注重收入共享轉變,逐步擴大共享稅種范圍,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收入分配新機制。(2)革除現行分稅制的體制成分。通過采取歸并、減免的辦法,以轉移支付機制置換體制上解等舊的分配內容和形式,解決老體制的遺留問題,減輕縣市財政困難。(3)規范轉移支付。進一步優化轉移支付結構,逐步完善以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專項轉移支付為輔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對一般性轉移支付,由省直接計算分配到縣(市)。省里因體制調整集中的收入,全部用于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分配到縣(市)。將民族、貧困地區作為計算一般性轉移支付的一項特殊因素予以單獨考慮,加大對民族、貧困地區的傾斜力度。(4)合理確定鄉鎮財政體制。對經濟較發達,財政收入規模較大的鄉鎮,實行分稅制;對經濟欠發達,大部分財力靠上級轉移支付的,實行鄉財縣管鄉用體制。

          5、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夯實財政增長基礎。從2005年起,按照分稅分享,適當向縣(市)傾斜的原則調整省以下財政體制;設立縣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通過貼息、擔保、參股等形式引導和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建立發展縣域經濟激勵機制,對財政收入增長快、貢獻大的經濟強縣(市),給予一定獎勵;2005年至2007年間,從本級超收中,采取轉移支付辦法分配到縣(市);加大簡政放權的力度,擴大縣(市)的經濟決策權、事務統籌權和社會管理權,激發縣級財政活力。

          6、發揮財政政策的導向功能,擴大投資規模。(1)壓縮行政性基建、行政管理費等支出,擴大科技三項費用、技術改造資金等專項資金規模,提高財政對企業科技進步的支持能力。(2)鼓勵企業追加在中部地區的投資。對經濟效益好,上繳稅收多,而后續投入大的企業,在一定時期內,采取與擴大投入掛鉤的辦法,以財政支出的形式用于企業投資貼息。(3)除國家限制項目外,對新遷入中部的企業,可以采取低價轉讓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時期內象征性收取土地使用租金或直接補助搬遷費用的辦法等,鼓勵企業在中部地區落戶。(4)鼓勵各類企業進行風險投資。在中部省份進行的風險投資,可以實行總公司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辦法。(5)發揮地方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作用,加大對城鄉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經濟擔保公司、經濟建設投資公司等企業整合力度,提高其資金實力,使之成為中部地區經濟發展的助推器。

          “中部崛起”的有關建議

          1、制定加快中部發展戰略規劃。建議國家把中部崛起問題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比照建設沿海經濟特區、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模式,從戰略層次上明確中部地區的發展定位,并作為國家“十一五”時期的一項重大戰略予以啟動實施。同時,建議中央設立“中部崛起”辦公室,加強中央在決策層面上的戰略指導。

          2、加大對中部地區的投入力度。(1)增加對中部地區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科技、衛生等公共服務的投入,豁免中部地區公益性國債項目和貧困地區國債項目的轉貸資金。(2)實施對中部地區工業化援助政策。建議國家繼續實施債轉股政策,加大對企業政策性破產支持力度;建立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政策資助機制,資助風險投資公司的建立,資助科技成果商品化等;增加對中部地區老工業基地社會保障資金的投入,推進中部市場化改革和工業化進程。(3)建立國家對農業、農村、農民的補貼機制。建議今后國家新增農業、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主要用于中部地區等糧食主產區;擴大糧食直補和良種補貼的標準和規模;增加糧食風險基金,實行糧食銷區對口扶持產區的政策,引導銷區對產區的投入,建立由銷區主要承擔糧食風險基金的機制,進一步發揮中部作為全國糧食生產基地的比較優勢;建議中央對農業大省和糧食主產區因取消農業稅而給予的轉移支付逐年安排增量補助,逐年擴大對中部各省的轉移支付規模。

          3、調整對中部地區的財政體制。(1)加大對中部地區一般性轉移支付的力度,對低于標準人均財力的地區,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予以補償,保證各地區享有均衡的公共服務能力。轉移支付除按原渠道安排外,建議對中部地區上劃的“兩稅”增量由中央財政予以全額返還。(2)取消中部地區的體制上解。目前中部地區是財政相對困難的地區,但仍然有部分省份擔負財政體制上解和向中央作貢獻上解任務,建議予以取消。(3)實行中央專項資金補助向中部傾斜的政策。加大對中部地區農業科技發展、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農業病蟲害防治和救助等的投入力度。適當調減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及其他財政資金的地方配套比例。

          4、實行差別化稅收政策。(1)對中、西部地區的企業實行定期減免所得稅和低稅率的所得稅政策。除國家限制投資的行業外,對中部地區所有新辦的生產性企業實行免二減三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并在減免期限到期后,實行按標準稅率70%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政策。(2)在中部地區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幫助中部地區的企業降低流轉稅負擔,對影響地方財政收入的部分通過中央轉移支付全額補助。(3)完善具有區域調節功能的稅收政策。建議調整現行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比如取消對民族貿易、文化出版企業的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轉向對中部優勢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的政策扶持。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在實施中部崛起戰略的初期階段,實行延期納稅或貼息返還的扶持政策。(4)加大對全國煙草行業的資源整合力度,調增強勢企業的生產計劃指標,鼓勵強勢企業跨省兼并弱勢企業,并相應解決財政基數劃轉問題。(5)擴大中部地區稅權。建議在繼續統一稅政的基礎上,適當擴大中西部地區的稅權,如允許中西部地區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主要稅種的基準稅率上擁有30%的浮動權力。

          5、拓寬投融資政策空間。(1)擴大世行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對中部地區的投入規模,建議國家給予適當的財力支持,延緩地方政府的還貸壓力。(2)設立中部發展基金,資金來源包括中央財政專項撥款,合并現行“支持不發達地區發展基金”、“少數民族貧困地區溫飽基金”、“老區發展基金”和財政扶貧資金,以及各省市地方政府的出資和民間資本。

          作者簡介

          李友志,男,漢族,生于1956年5月,湖南常德人,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高級會計師,中國人民大學、湖南大學兼職教授,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現任湖南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主持完成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課題《農村稅費改革跟蹤研究》,著有《完善財稅管理體制若干思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現代彩票》等專著,合著有《市場經濟大辭典》、《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等,在《求是》、《中國經濟時報》、《財政研究》、《中國財政》、《湖南日報》等國家和省級報刊發表論文五十多篇,曾獲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比特等獎等。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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